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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信息来源: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闫如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盲盒营销监管存在的问题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在办理过程中与进行了联系沟通,现将提案办理结果情况答复如下:

一、以检促改,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抽检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按照《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合乎抽检标准的盲盒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校园周边、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加严抽样流程,严格开展后处理。持续有效运营黄桷井消费品质量伤害监测点,依据我局缺陷消费品召回方案、计划等资料,对三无产品做到有效召回。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积极召集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儿童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市场调节价方面。督促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我局加强监督检查,要求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细化网络排查,维护消费者权益

指导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助销售设备等形式从事盲盒经营的市场主体,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经营者主体信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建立健全检查监控制度,强化对平台内盲盒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动态监测,如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的情形,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净化市场环境

开展“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的宣讲教育,通过网络及公交车载媒体、电视电台、张贴悬挂标语、组织现场活动、分发宣传单册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咨询,点对点的服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其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达给目标群体,在全区形成积极的舆论氛围。

此函。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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