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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信息来源: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余春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速冻肉食类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在办理过程中与您进行了联系沟通,现将提案办理结果情况答复如下:

一、结合各专项行动,加强速冻肉监管

2021年,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制定了《冷库及冷链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市区市监〔202119号),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进口和非进口冷链食品(其中主要包括速冻肉食品)专区存放、销售,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凡是不能提供“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出仓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建立商品进销台账,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二、加大排查检查力度,确保速冻肉质量安全

近年来,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对速冻肉全链条、无缝隙的监管。

一是加强对速冻肉制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原料库、半成品库、生产车间、速冻工艺、成品库、标签标识等重点环节和场所,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台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食品生产过程全环节管控。

二是以冷库、超市、生鲜食品店等为重点,重点检查速冻肉食品的储存条件、产品质量、标签标识、食品来源、检验检疫证明等,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不采购、不加工、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确保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三是要求速冻肉食品经营者对拆散售卖的速冻肉按照要求做好标识,明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市场监管局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速冻肉生产经营者,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宣传行动

市场监管局每年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社会关注共治的良好氛围;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宣传图册,科普食品购买的注意要点和食品安全领域热点问题,鼓励广大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居民科学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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