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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信息来源: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尧磊委员、张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在办理过程中与你们进行了联系沟通,现将提案办理结果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312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联合下发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食安办〔202318,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春季开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我局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会同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从20241月至20246月,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工作短板、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联合各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我局每年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于春秋开学季,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开校专项检查,并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检查组从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食品留样设施、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的贮存,食品操作间布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各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全面核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通过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抽检,不定期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重点问题加大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抽检监测在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大中型食品经营场所的基础上,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食品经营店纳入抽检监测范围。同时,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乳制品、冷冻饮品、糕点、膨化食品、果蔬饮料、蛋白饮料方便食品等食品,加大抽检监测频次,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防控食品安全风险。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监督工作力度

四、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开展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不定期检查工作

结合平时各项专项整治,例如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食品经营主体风险分级评定工作等,对学校及其周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此函。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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