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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514030/2022-006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2-27
  • 文       号:内市区府发〔2022〕145号
  •  有 效 性:有效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市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内市区府发〔2022〕145号

区级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有关要求,经政府同意,现将《内江市市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梳理认领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由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运行图谱、实施要素一览表(示例见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https://www.sc.gov.cn/10462/c100365/fgf.shtml)构成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体系。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梳理压减申请材料,加快线上线下融合,规范事项运行实施。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及监管措施,推动审管有序衔接。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市中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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