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医院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信息来源: 内江市发展改革委    【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经发局,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我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实践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院停车管理,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对市级医院停车场收费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将医院停车收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医院免费停车时间

(一)将由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市级医院单次停车免费时间,由现行30分钟调整为60分钟(含)。

(二)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市级停车收费免费时间进行调整。

二、保持市级医院停车收费标准不变

(一)市级医院地面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8小时内(含)

/·

4

1小时内不收费

超出8小时后

8小时

/·

3

不足8小时的        按8小时计算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二)市级医院地下停车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8小时内(含)

/·

5

1小时内不收费

超出8小时后

8小时

/·

4

不足8小时的

8小时计算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三、实行医院停车场收费公示制度

医院须将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在收费地点醒目处进行公示,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收费,确保收费人员现场政策解释一口清。

四、相关减免政策

新能源车停车收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20〕16号文件执行,即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按普通车辆正常计费减半收取。

在停车收费区域内停车,以下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停放时间不足 60分钟(含);

(二)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专用驾驶证;

(三)军用(含武警)车辆、执行公务的制式警车、执法车、救护车、抢险车、殡仪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五、执行时间

市级医院收费标准有效期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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