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经发局,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我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实践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院停车管理,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对市级医院停车场收费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将医院停车收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医院免费停车时间
(一)将由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市级医院单次停车免费时间,由现行30分钟调整为60分钟(含)。
(二)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市级停车收费免费时间进行调整。
二、保持市级医院停车收费标准不变
(一)市级医院地面停车收费标准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8小时内(含) |
元/车·次 |
4 |
1小时内不收费 |
|
超出8小时后 每8小时 |
元/车·次 |
3 |
不足8小时的 按8小时计算 |
|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
|||
(二)市级医院地下停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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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8小时内(含) |
元/车·次 |
5 |
1小时内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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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8小时后 每8小时 |
元/车·次 |
4 |
不足8小时的 按8小时计算 |
|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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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医院停车场收费公示制度
医院须将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在收费地点醒目处进行公示,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收费,确保收费人员现场政策解释一口清。
四、相关减免政策
新能源车停车收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20〕16号文件执行,即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按普通车辆正常计费减半收取。
在停车收费区域内停车,以下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停放时间不足 60分钟(含);
(二)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专用驾驶证;
(三)军用(含武警)车辆、执行公务的制式警车、执法车、救护车、抢险车、殡仪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五、执行时间
市级医院收费标准有效期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经发局,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我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实践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院停车管理,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对市级医院停车场收费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将医院停车收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医院免费停车时间
(一)将由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市级医院单次停车免费时间,由现行30分钟调整为60分钟(含)。
(二)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市级停车收费免费时间进行调整。
二、保持市级医院停车收费标准不变
(一)市级医院地面停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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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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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内(含) |
元/车·次 |
4 |
1小时内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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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8小时后 每8小时 |
元/车·次 |
3 |
不足8小时的 按8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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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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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医院地下停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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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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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内(含) |
元/车·次 |
5 |
1小时内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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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8小时后 每8小时 |
元/车·次 |
4 |
不足8小时的 按8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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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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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行医院停车场收费公示制度
医院须将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在收费地点醒目处进行公示,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收费,确保收费人员现场政策解释一口清。
四、相关减免政策
新能源车停车收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20〕16号文件执行,即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按普通车辆正常计费减半收取。
在停车收费区域内停车,以下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停放时间不足 60分钟(含);
(二)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专用驾驶证;
(三)军用(含武警)车辆、执行公务的制式警车、执法车、救护车、抢险车、殡仪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五、执行时间
市级医院收费标准有效期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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