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法规规章,按《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及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拟同意内江市市中区王明光中医诊所等5家医药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各医药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映至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
联系电话:0832-5096060、0832-2047090。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9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法规规章,按《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及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拟同意内江市市中区王明光中医诊所等5家医药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各医药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映至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
联系电话:0832-5096060、0832-2047090。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