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日期: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分享: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江市市中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划拨用地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内市自然资规发〔2022〕173号)等文件。
二、编制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做到精准供地,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安排好计划年度内工业生产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住开发用地、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用地,为做大工业、做强物流、推动成渝地区中部崛起贡献力量。
三、编制内容
2023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1712.33亩。其中,经营性用地约408.82亩(其中商业用地52.64亩,住宅用地356.18亩),约占总规模的23.88%;工业用地约994.90亩,约占总规模的58.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308.61亩,约占总规模的18.02%。
四、计划公布与实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程序依法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