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中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基地)

发布时间:2020-07-28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

一、申报条件

1.市人社部门批准的见习基地;

2.按规定录用就业见习人员,认真履行见习基地义务。

二、补贴标准

见习基地录用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按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1.录用见习人员一周内签订见习协议,并报基地所属就业部门审核;

2.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四、提供资料

1.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3.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领取表;

4.就业见习协议;

5.失业青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复印件。

咨询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0832-2024329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