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以培训条件较好、培养质量较高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依托,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方式共同培养企业新型学徒。
二、补贴标准
按照5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向市中区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申报表》(一式3份)、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材料;
2.区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同意后,企业可按申报计划实施培训;
3.培训期满,企业持学徒培训补贴申请材料报市中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培训补贴。
四、补贴申请提供资料
1.内江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申请审核表。
2.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3.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以及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咨询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0832-2105365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以培训条件较好、培养质量较高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依托,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方式共同培养企业新型学徒。
二、补贴标准
按照5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向市中区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申报表》(一式3份)、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材料;
2.区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同意后,企业可按申报计划实施培训;
3.培训期满,企业持学徒培训补贴申请材料报市中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培训补贴。
四、补贴申请提供资料
1.内江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申请审核表。
2.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3.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以及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咨询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中心
0832-210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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