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新农合“断缴困局”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高及待遇低的问题,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内府发〔2017〕34号《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新农合已于2018年1月1日起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二)虽然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10元/人的缴费标准相比,目前380元/人的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增长太快。但是,我们不应单纯看缴费标准的增幅,而应该看这增长的370元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事实上,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内江市适用全国统一的药品目录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190种单行支付药品、15种高值药品,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以治疗白血病的药品“伊马替尼”为例,该药品刚在国内上市时患者服药的年自付费用近30万元,许多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望药兴叹”,在沉重的经济负担和脆弱的生命之间艰难取舍;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该药品集采并经医保报销后,患者每年服药的自付费用最低降至7000元左右,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让无数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二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更加可及。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是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我区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以上,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以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四是对群众的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2003年,“新农合”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区)医院就诊才能方便报销,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较多,且不能直接结算。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区)、本市(州)、本省份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开通了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从无到有,让群众不再为买药钱操心,帮助我区24088名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704.12万元;“三重保障制度”仅2023年一年就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超22003人次,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1260.13万元。
20年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虽然增加了370元,但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的提升为群众带来的收益却远不是这370元可计量的。事实上,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进行了更大幅度的上调。2003年-2023年,国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从不低于10元增长到不低于640元。如果一名居民在2003年-2023年连续参保,其医保总保费至少为8660元;其中财政补助至少为6020元,占保费总额的约70%;居民个人缴费共计2640元,只占保费总额的约30%。
按照医保发〔2023〕24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全国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故内江市居民医保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为全国最低标准。
(三)注重宣传,提高辖区群众对医疗保障参保政策的知晓度。
一是联合税务到12个镇(街)开展参保政策宣传,联合区文广旅局,利用“村村响”开展参保政策宣传,联合区教体局利用开校时机对辖区学生及家长开展参保政策宣传,对天立、泰来等重点学校开展专场政策宣讲;二是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集中征缴等宣传月活动,在江城花园、吾悦广场、大洲广场开展参保政策宣讲及有奖知识问答;三是指导镇(街)利用专题会、院坝会、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参保政策宣传,其中结合农村面貌改善,在朝阳镇黄桷桥村、永安镇瓦堆湾村开展专题宣讲;四是利用“微甜城”“中区融媒”等媒体开展政策释疑等宣传活动;五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参保缴费等问题制作宣传册和宣传海报在医保大厅、镇街便民中心、两定机构、居民小区进行宣传,共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七万余份和宣传海报1500份;四是2024年是医保政策宣传年,市中区医保局也将结合我区实际,通过线上宣传:包括服务窗口、新媒体、主流媒体及线下宣传:包括医保政策进乡村社区、进机关、进党校、进医药机构、进企业、进学校的方式加强医保法律法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医保参保政策、医保待遇政策、医保码推广应用、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年度重点工作的宣传,提高医保知晓率。
二、2023年,市中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农民收入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出台了《内江市市中区农民收入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内江市市中区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等,坚持每月定期深入调查点开展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加强对粮食生产、生猪养殖、农民增收等工作推进情况督导、研判,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聚焦优质粮油、内江黑猪、特色水产、精品果蔬四大主导产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条,让更多农户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截至2023年底,全区培育16个特色功能园区,成功创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市级园区5个。累计发展龙头企业40家、家庭农场1162户、专业合作社274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农助农促进增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集中排查,持续加大产业、就业、消费等帮扶力度,2023年,安排各级衔接资金5805万元建设项目52个,通过产业吸纳、创业带动、公岗安置等实现脱贫劳动力务工5413人,消费帮扶产品销售金额达8735.8万元,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15093元,同比增长16.2%。
(四)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增收新动能。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新形式,全力推进中省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1015万元,增速达47.74%。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稳粮保供中作用发挥机制试点,拓宽农村集体增收途径,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专合社”种粮模式,形成的改革经验被人民网刊登。
2024年,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将围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水平,全力促进乡村农民增收。
三、对于提高农保待遇问题,区人社局做了以下工作:
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12年以来,调整基础养老金共9次,从最开始的55元每月上调至现在133元每月,涨幅142%,目前,60岁以上参保人员每年最低领取基础养老金1596元。
因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基础养老金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统一调整,我区一直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呼吁,建议省上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周期性正常增长机制,从而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张洪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新农合“断缴困局”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高及待遇低的问题,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内府发〔2017〕34号《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新农合已于2018年1月1日起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二)虽然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10元/人的缴费标准相比,目前380元/人的居民医保费用缴费标准增长太快。但是,我们不应单纯看缴费标准的增幅,而应该看这增长的370元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事实上,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内江市适用全国统一的药品目录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190种单行支付药品、15种高值药品,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以治疗白血病的药品“伊马替尼”为例,该药品刚在国内上市时患者服药的年自付费用近30万元,许多患者和家庭不得不“望药兴叹”,在沉重的经济负担和脆弱的生命之间艰难取舍;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该药品集采并经医保报销后,患者每年服药的自付费用最低降至7000元左右,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让无数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二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更加可及。20年来,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一些领域领先世界。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是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我区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以上,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以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四是对群众的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2003年,“新农合”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区)医院就诊才能方便报销,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较多,且不能直接结算。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区)、本市(州)、本省份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开通了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从无到有,让群众不再为买药钱操心,帮助我区24088名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704.12万元;“三重保障制度”仅2023年一年就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超22003人次,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1260.13万元。
20年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虽然增加了370元,但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的提升为群众带来的收益却远不是这370元可计量的。事实上,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进行了更大幅度的上调。2003年-2023年,国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从不低于10元增长到不低于640元。如果一名居民在2003年-2023年连续参保,其医保总保费至少为8660元;其中财政补助至少为6020元,占保费总额的约70%;居民个人缴费共计2640元,只占保费总额的约30%。
按照医保发〔2023〕24号文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全国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故内江市居民医保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为全国最低标准。
(三)注重宣传,提高辖区群众对医疗保障参保政策的知晓度。
一是联合税务到12个镇(街)开展参保政策宣传,联合区文广旅局,利用“村村响”开展参保政策宣传,联合区教体局利用开校时机对辖区学生及家长开展参保政策宣传,对天立、泰来等重点学校开展专场政策宣讲;二是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集中征缴等宣传月活动,在江城花园、吾悦广场、大洲广场开展参保政策宣讲及有奖知识问答;三是指导镇(街)利用专题会、院坝会、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参保政策宣传,其中结合农村面貌改善,在朝阳镇黄桷桥村、永安镇瓦堆湾村开展专题宣讲;四是利用“微甜城”“中区融媒”等媒体开展政策释疑等宣传活动;五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参保缴费等问题制作宣传册和宣传海报在医保大厅、镇街便民中心、两定机构、居民小区进行宣传,共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七万余份和宣传海报1500份;四是2024年是医保政策宣传年,市中区医保局也将结合我区实际,通过线上宣传:包括服务窗口、新媒体、主流媒体及线下宣传:包括医保政策进乡村社区、进机关、进党校、进医药机构、进企业、进学校的方式加强医保法律法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医保参保政策、医保待遇政策、医保码推广应用、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年度重点工作的宣传,提高医保知晓率。
二、2023年,市中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农民收入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出台了《内江市市中区农民收入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内江市市中区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等,坚持每月定期深入调查点开展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加强对粮食生产、生猪养殖、农民增收等工作推进情况督导、研判,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聚焦优质粮油、内江黑猪、特色水产、精品果蔬四大主导产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条,让更多农户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截至2023年底,全区培育16个特色功能园区,成功创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市级园区5个。累计发展龙头企业40家、家庭农场1162户、专业合作社274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农助农促进增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集中排查,持续加大产业、就业、消费等帮扶力度,2023年,安排各级衔接资金5805万元建设项目52个,通过产业吸纳、创业带动、公岗安置等实现脱贫劳动力务工5413人,消费帮扶产品销售金额达8735.8万元,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15093元,同比增长16.2%。
(四)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增收新动能。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新形式,全力推进中省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1015万元,增速达47.74%。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稳粮保供中作用发挥机制试点,拓宽农村集体增收途径,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专合社”种粮模式,形成的改革经验被人民网刊登。
2024年,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将围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水平,全力促进乡村农民增收。
三、对于提高农保待遇问题,区人社局做了以下工作:
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2012年以来,调整基础养老金共9次,从最开始的55元每月上调至现在133元每月,涨幅142%,目前,60岁以上参保人员每年最低领取基础养老金1596元。
因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基础养老金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统一调整,我区一直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呼吁,建议省上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周期性正常增长机制,从而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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