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区长信箱”的正常运转,规范网上信访秩序,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
一、受理范围
受理的信件。对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工作作风方面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对我区各级部门办事程序、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咨询;需要区政府及其部门解决的有关合理合法的诉求。
不受理的信件。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经相关部门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反映事实不清、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真实的;信件标题中泄露查询密码的;信件内容中含有其他网站链接的;其他不属于我区各级政府职能职权范围的。
二、注意事项
1.写信页面中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为必填项,请真实填写,并牢记信件查询码。
2.写信内容需完整,应该包含问题属地、事发时间、事件经过、具体诉求等,应一事一信、就事论事,要避免语言过激。
3.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箱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三、禁止事项
禁止一切对本信箱系统的攻击行为,严禁利用本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温馨提示:隐私保护处勾选“否”选项,您的信件有可能在信箱首页或在区内媒体上公布或刊发(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