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并领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掌握、控制、处置全区“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决策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三)负责全区公安法治建设,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劳动教养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禁毒工作的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开展打击有组织犯罪侦察工作;开展打拐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查处全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依法管理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的职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和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八)负责我区依法承担的治安拘留和强制戒毒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开展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指导下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参与指挥派驻和到我区执行任务的武警部队开展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十三)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等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审计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五)制定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葛方奎 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虞 驰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杨 劲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开伟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 杰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恒康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
金川翔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利剑 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 杰 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机关
1、政治处。负责全区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教育、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管理、业务技能训练、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区公安警衔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警察文体活动;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承办分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党务、群团等工作。
离退休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案件。负责对分局的财务收支、财经管理和有关公安经费进行审计,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和离任审计。
3、装备财务中心。制定分局公安后勤装备计划,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装备和备装管理,负责分局警务保障工作;编制分局经费预决算,组织分配、管理全局人员经费和公安行政、业务经费,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分局涉案物品管理;负责全局基建维修工作和机关内务。
(二)一级实战部门
1、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警力,迅速处置刑事案件和紧急治安事件;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处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材料,文秘、史志编写及档案工作。
2、情报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情报信息工作,规范整合全局情报信息资源,充分履行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实战应用、协调督查、打防管控、考核和应用信息系统维护;负责全区视频监控系统和分局前端执法仪的日常应用和管理,负责指挥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和基础信息工作,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局各项目标考核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情报信息分析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维护警察正当执法权益。
4、法制监督大队。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执法情况;承办全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教养审查工作;负责分局各单位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查审批工作;开展法制调研、法制宣传工作;承办其它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掌握全区敌情和社情动态,研究制度对策;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处理;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
6、刑事警察大队。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打击预防犯罪;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工作;办理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大要案件;负责全区刑事特情和刑侦技术工作,打击预防刑事犯罪;负责打拐日常工作。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对全区发生的经济案件的侦察破案;研究全区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掌握新动向;提供预防措施和对策为领导决策服务。
8、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负责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群防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指导保安服务工作。
9、禁毒缉毒大队(对外挂市中区禁毒委员会牌子)。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涉毒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全区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等工作;负责禁毒宣传工作。
10、巡逻警察大队。维护城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行为,收集全区各类治安情报信息,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防和快速接处警、防暴处突工作,警戒突发治安事件现场。
11、有组织犯罪侦察大队。分析掌握全区各类有组织犯罪动态,分析黑恶犯罪形势,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开展有组织犯罪侦察基础工作建设;负责侦办各类重大涉黑有组织犯罪案件。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掌握全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研究制定全区公安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公安系统无线通信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技术装备建设;管理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负责人口统计工作,掌握全区人口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3、刑事科学技术室。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痕迹、物证的提取,物证的检验,伤害案件中的伤情检验、鉴定,尸体解剖及生物检材的检验鉴定,刑事案件的照相及影像处理等,为刑事侦察工作指明方向和提供条件,为法庭诉讼提供证据。
14、应急处突机动大队。负责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苗头性、群体性集访聚结事件,圆满完成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按照“战训合一”要求,完成各种工作、训练任务,在城区内进行武装巡逻,遇突发性重特大案件时协助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设卡、堵截、查缉各类嫌疑人员,在分局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各种临时性警务活动。
15、出入境管理大队。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16、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掌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本区重特大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三)派出所。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协助查破刑事案件;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枪支、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公安文化场所;管理户籍、身份证和流动人口;搞好辖区综合治安工作;做好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区共12个派出所,即: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玉溪派出所、牌楼派出所、乐贤派出所、史家派出所、白马派出所、永安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凌家派出所、全安派出所、龙门派出所。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石羊大道北段678号
联系电话:0832-2062529
传真电话:无。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并领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掌握、控制、处置全区“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决策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三)负责全区公安法治建设,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劳动教养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禁毒工作的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开展打击有组织犯罪侦察工作;开展打拐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查处全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依法管理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的职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和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八)负责我区依法承担的治安拘留和强制戒毒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开展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指导下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参与指挥派驻和到我区执行任务的武警部队开展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十三)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等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审计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五)制定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葛方奎 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虞 驰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杨 劲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开伟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 杰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恒康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
金川翔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利剑 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 杰 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机关
1、政治处。负责全区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教育、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管理、业务技能训练、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区公安警衔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警察文体活动;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承办分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党务、群团等工作。
离退休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案件。负责对分局的财务收支、财经管理和有关公安经费进行审计,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和离任审计。
3、装备财务中心。制定分局公安后勤装备计划,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装备和备装管理,负责分局警务保障工作;编制分局经费预决算,组织分配、管理全局人员经费和公安行政、业务经费,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分局涉案物品管理;负责全局基建维修工作和机关内务。
(二)一级实战部门
1、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警力,迅速处置刑事案件和紧急治安事件;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处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材料,文秘、史志编写及档案工作。
2、情报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情报信息工作,规范整合全局情报信息资源,充分履行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实战应用、协调督查、打防管控、考核和应用信息系统维护;负责全区视频监控系统和分局前端执法仪的日常应用和管理,负责指挥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和基础信息工作,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局各项目标考核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情报信息分析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维护警察正当执法权益。
4、法制监督大队。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执法情况;承办全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教养审查工作;负责分局各单位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查审批工作;开展法制调研、法制宣传工作;承办其它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掌握全区敌情和社情动态,研究制度对策;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处理;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
6、刑事警察大队。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打击预防犯罪;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工作;办理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大要案件;负责全区刑事特情和刑侦技术工作,打击预防刑事犯罪;负责打拐日常工作。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对全区发生的经济案件的侦察破案;研究全区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掌握新动向;提供预防措施和对策为领导决策服务。
8、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负责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群防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指导保安服务工作。
9、禁毒缉毒大队(对外挂市中区禁毒委员会牌子)。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涉毒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全区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等工作;负责禁毒宣传工作。
10、巡逻警察大队。维护城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行为,收集全区各类治安情报信息,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防和快速接处警、防暴处突工作,警戒突发治安事件现场。
11、有组织犯罪侦察大队。分析掌握全区各类有组织犯罪动态,分析黑恶犯罪形势,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开展有组织犯罪侦察基础工作建设;负责侦办各类重大涉黑有组织犯罪案件。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掌握全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研究制定全区公安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公安系统无线通信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技术装备建设;管理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负责人口统计工作,掌握全区人口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3、刑事科学技术室。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痕迹、物证的提取,物证的检验,伤害案件中的伤情检验、鉴定,尸体解剖及生物检材的检验鉴定,刑事案件的照相及影像处理等,为刑事侦察工作指明方向和提供条件,为法庭诉讼提供证据。
14、应急处突机动大队。负责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苗头性、群体性集访聚结事件,圆满完成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按照“战训合一”要求,完成各种工作、训练任务,在城区内进行武装巡逻,遇突发性重特大案件时协助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设卡、堵截、查缉各类嫌疑人员,在分局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各种临时性警务活动。
15、出入境管理大队。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16、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掌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本区重特大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三)派出所。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协助查破刑事案件;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枪支、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公安文化场所;管理户籍、身份证和流动人口;搞好辖区综合治安工作;做好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区共12个派出所,即: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玉溪派出所、牌楼派出所、乐贤派出所、史家派出所、白马派出所、永安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凌家派出所、全安派出所、龙门派出所。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石羊大道北段678号
联系电话:0832-2062529
传真电话:无。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