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市中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职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作用,为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贡献了公开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内江市市中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70条,其中公开领导简介及分工类信息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文件解读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5条、重要会议类信息46条、公示公告类信息6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每周持续编发“中区普法”新浪微博原创普法文章,解读热点法律事件、政策规章等,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及时回复群众关切问题,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新要求、新规定,及时修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1年全年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落实专人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专栏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定期公开司法行政政策文件,增强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责任到人。区政府网站规范公开2个政策文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解读了2条。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率、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关联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号“中区普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70条,新浪微博号“中区普法”共计发布信息709条,阅读量达到403万余次。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并积极参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了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组织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微信转发等方式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教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加强日常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全力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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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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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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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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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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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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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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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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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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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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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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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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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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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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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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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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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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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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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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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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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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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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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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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偶尔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不定时由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养,提升业务素质,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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