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2021年,市中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理顺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深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信息公开,梳理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按规定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健康扶贫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情况主动及时公。及时更新机关机构人员信息。

是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主动公开信息159条。主要类别有政策文件2条、文件解读2条、重要会议13条、公示公告4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6条、工作动态35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持续按季度公布水质卫生监测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卫生健康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三审”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每条公开信息做到仔细审查,规范报送;坚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原则。我局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依规公开,全面完成全年各个栏目的信息公开保障。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市中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条、文件解读2条,均已做到相互关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没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站,未设立微博、微信等公众号,主要利用公示栏、LED等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利用公示栏公开信息15余条。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将《条例》纳入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内容,加强机关干部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当中,加强日常督促,全力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一些职工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

(三)在公开内容的精准性、公开流程的规范性等方面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工作方法:

一是注重信息公开时效性,增加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数量,准确、及时公开政策信息;

二是更加重视,完善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对动态信息撰写人员培训。针对信息收集、筛选及编辑等能力进行培训,增强人员信息撰写能力,提升动态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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