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紧扣“就业、创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障”等人社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2021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047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0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人社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流程,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认真落实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环节流程,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要求进行逐一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回复。2021年,区人社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了回复,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人社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要求,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时的审核,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有力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区人社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公开等日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同时,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AB岗制度,能更好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2021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3条,公开文件解读3条,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关联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人社局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认真落实“一网通办”相关事宜;主动参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信息公开推向新的高度。同时,区人社局已开通“市中区人社局”和“中区就业”2个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901条。

(五)监督保障

根据单位人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按照局办公室统筹安排信息任务,业务股室根据自身职能撰写信息初稿,业务股室负责人复核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情况,局办公室再次复核是否存在错别字情况,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发,最后由局办公室进行信息发布。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确保政务信息工作落地落实。区人社局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参加区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会,有力提升了相应人员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流动性大。

  改进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的后备人员储备扩大信息公开的兼职人员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