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目前《内江甜味食品产业园(内自合作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有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及面积
规划范围:规划区地处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境内,规划范围规划区地处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境内,规划范围东起内昆铁路,西至内宜高速,南抵何家村8社圆山顶,北至桂溪河支流;
规划面积:规划总面积为1.7477km2。
(2)规划期限及规模
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发展规模:至2035年规划末期人口规模为0.85万人。
(3)功能定位及主导产业
功能定位:成渝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网络节点,川南地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江市产业南移承接地,内自合作园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粮油战备储备、粮油产品加工、食品制造和综合配套服务。
产值规模:至2035年,规划产值目标达100亿元。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内江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度),本次规划区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采取《内江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相关措施后,到2025年,内江市城区环境质量优良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85%,PM2.5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 ug/m3,PM10、SO2、NO2、CO、O3全部达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补充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中TSP、NOx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氨、硫化氢、TVOC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内江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度)可知:2021年沱江干流水质总体优, 7个断面均为Ⅲ类水质,占比100%。补充监测期间:桂溪河监测河段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分析可知:桂溪河超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家禽散乱饲养、生活污水散乱排放等引起。
(3)地下水环境:监测期间,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域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监测期间,1#、2#、4#、5#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3#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相关标准。
(5)河流底泥: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河流底泥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标准。
(6)声环境: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关标准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3、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建议及措施,严格控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及实现区域PM2.5减排要求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对园区规划拟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后,规划实施过程中园区工业废水排放不会加重桂溪河污染物负荷,对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具有一定的正效益。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规划区各入驻企业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地下水污染,因此规划区的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甚微。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实施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落实本次评价所提各项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在加强管理和环境执法的情况下,区域开发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本次规划所提的各项土壤环境减缓和监管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分析
分析可知,只要规划区在建设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搞好安全设施配套设建设,入区企业按有关行业或国家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进行生产厂区及工艺装置建设,加强对重点源、工艺装置、贮运区的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规划区建设是可行的。
4、评价结论
内江甜味食品产业园(内自合作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旨在充分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与上、下层相关规划是相容的。
规划经优化调整后是合理的,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区发展,区域地表水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区发展,规划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可有效减缓因规划区开发建设造成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有效节约资源、能源,有利于“三废”治理,规划环境目标可达。
总体而言,在切实加强对规划区企业产污的治理及达标排放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报告提出的准入条件和环境门槛,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具体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hrcQfy402wWxQmomKqZqg
提取码:6idk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①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凌家镇乌鸡冲村2社
联系人:凌伟峰
联系电话: 18090327958
电子邮件:1124469701@qq.com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4390565
电子邮件:469385063@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群众、单位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NldMV7BVJatr7mw4bYV1Q
提取码:nzh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现场填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