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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2年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在内江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和协调下,市中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市中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市中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市中区主城区学校就读且有市中区主城区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市中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市中区主城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小学应届毕业生子女。
三、招生计划
根据市中区主城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今年市中区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一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学校分配到市中区的具体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另行发文通知。
内江市市中区天立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由学校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全区小升初招生工作统一流程和时间节点,向社会发布。
四、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工作流程
(一)制定招生方案(5月中旬)
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市教育局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市场监管、自规、住建、住保中心、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小升初入学资格联合审查组,依据《内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时间节点,对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招生对象或其他人员在资格审查中存在弄虚作假、临时突击开证明、办假证、造假资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开展招生宣传(5月下旬)
1.市中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招生工作会,通过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文件及告家长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小升初工作。
2.区教育和体育局、各招生学校设立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通过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卡办理点和办理流程;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小升初招生工作会;主城区小学召开全体教职工及毕业班学生、家长小升初招生工作会,发放《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
各校召开家长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初中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向师生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和解释服务工作(特别是非主城区小学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并将相关工作资料存档备查。
(三)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核(5月底)
1.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管理下,主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学校对主城区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审核通过的招生对象名单,统计汇总各招生学校登记的片区内人数,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审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2.选择在主城区划片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一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购房的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前。二是其他特殊情况迁户籍到学校划片区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入学当年的上一年12月31日前(如:2022年入学的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籍或户籍迁入后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均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办理学位申请卡(5月底至6月初)
符合条件的市中区主城区招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学位,不予办理。
学位申请卡由主卡和副卡两部分组成,主卡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管理,作为招生工作原始依据;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参加随机派位未被录取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报名的凭证,也是最终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学位申请卡上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主卡和副卡内容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
2.市中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卡,确需自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如东兴区、经开区等)就读申请学位卡的,由户籍所在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生。学位申请卡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学位申请人不能在两地重复申请学位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在主城区学校申请学位。
3.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学位申请卡相关内容,尤其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申请人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各留存一份),并履行“学位申请承诺书”承诺事项。若未被选择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就读,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自行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
4.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学位申请卡信息进行比对核验,严肃查处“一人多卡、一人多地申请学位”等违反招生纪律的现象,如有学位申请人或其他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人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统计汇总学位申请卡办理数量和学校志愿填报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5.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各中小学做好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学生等招生对象的网上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工作,仔细核对申请人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报名登记信息与其填报的学位申请卡内容是否一致,若网上报名信息与学位申请卡不一致时,以学位申请卡信息为准。
(五)编制并公布招生总计划(6月上旬)
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数(市教育局另行发文),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录取(6月至7月)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组织开展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1.第一批次:划片招生。选择到划片区内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簿等材料(具体事项见招生学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登记报名,招生学校录取已审核通过的片区内招生对象并公示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通过有效方式告之未报到或放弃片区内招生的学生和家长,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划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划片区内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2.第二批次:随机派位。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符合市中区主城区招生条件的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人数未超过该校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该校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录取名单通报给相关招生学校,相关招生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并通过短信等形式有效告知学生及家长,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要及时告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名单。
第三批次:统筹安排。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若原划片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则可持学位申请副卡选择回原划片学校就读。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自行选择到其它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或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附件:1.市中区申请学位卡办理时间及流程
2.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
3.学位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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