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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江新里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新华·维港花园城”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兹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本项目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石羊大道中段2999号。
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4541.72平方米。
3、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36332.10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35045.42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286.6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 88209.62 平方米。
4、本次招标高层电梯住宅建筑面积为231215.4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3037.8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884.13平方米,业委会议事用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
5、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为16.58%,综合容积率2.50,绿地率为30.75%。
6、本建筑区划建设地下机动车位2663个(其中居民停车位2627个,商业停车位36 个)。地下非机动车位 4280.44㎡。
7、物业类型:高层电梯住宅、商业物业。
8、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二、建筑区划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于2022 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全部建成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地物业服务企业需在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备案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2.各投标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当地行政主管单位关于本企业执业情况的信用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单位应于 2023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至内江新里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报名地点:
内江新里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新华·维港花园城售楼部)。
六、报名要求:
决定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与范先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7828278606
招标人:内江新里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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