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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对内江市市中区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重大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等,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中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9574万元、支出总计400480万元,结转结余29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47918万元、支出总计293006万元,结转结余549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收入总计1276万元,支出总计837万元,结转结余4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已于2023年起全面上划,县区不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不健全。未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超期未废止。
(二)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未督促预算单位调剂预算。二是预算下达脱离实际且未及时纠正。
(三)财政风险管理和防范方面。一是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二是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如:资产处置程序倒置,资产处置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重点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区清运队未按优惠价结算油费。二是违规列支油费,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三是内控管理失效,导致维修费用异常。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出了审计决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中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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