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8日,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对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隆公司)实施的内江市市中区乐贤半岛沱江右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以下简称大自然和七家滩湿地公园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乐贤半岛沱江右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对乐贤半岛马鞍山段(即七家滩公园)和谢家坝段(即大自然公园)沱江进行综合整治,沿河总长5公里,主要建设绿化景观,实施沿江生态修复。绿化面积约535000平方米。内容包括范围内的地形改造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环卫设施、公用设施等。2020年5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验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17963.4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6891.92万元,待摊投资1071.5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未履行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程序。
2.未履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4.未按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多计建安投资4206768.49元。
2.虚报地灾评估编制费37500元。
3.多计待摊投资168463.81元。
(1)多计监理费42649.9元。
(2)多计设计费125813.91元。
4.会计核算错误多计待摊投资169594.47元。
(1)多计谢家坝湿地公园武警外村道改造勘察费98260元。
(2)多计谢家坝武警支队外村道测绘费9941元。
(3)多计排水管道检测费47393.47元。
(4)多计广播影服务费140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由鑫隆公司及时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鑫隆公司向社会公告。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