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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0日,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对永兴街道路、行政中心北侧道路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我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区审计局送达的《内江城南乐贤片区永兴街道路、行政中心北侧道路和永兴河泄洪沟箱涵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指出了该项目存在项目建设项目合同文本审核不到位、多计建安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的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的问题
行政中心北侧道路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用地选址意见书等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违反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和《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1号)“(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
2、两个项目未进行变更报批改变核准招标方式的问题
我司实施的行政中心北侧道路、永兴街道路工程投资额调整后,未对以上项目的招标方式进行变更报批,自行调整项目招标采购方式。以上行为不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已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
二、关于建设施工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合同文本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由我司实施的行政中心北侧道路、永兴街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未确定违约责任,特别是未对因监理履职不到位未约定违约责任问题我司立行立改,已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在今后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司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履行项目建设单位相关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严把合同审核关,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2.项目合同计价条款约定有误的问题
对于行政中心北侧道路、永兴街道路工程未明确设计费结算方式,计算表依据错误的问题,同意审计结果,我司立行立改,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道路工程相关设计费用计算结算相关规范,学习领会市中区政府投资管理限额及下浮依据文件,逐条对照,梳理改正问题,优化询价招标、合同结算等流程条款,避免在以后的采购及管理中发生类似问题。
二、关于工程投资控制方面的问题
1.多计建安工程投资598141.63元
我司同意贵局对建安投资审减结果,并按照贵局对建安投资审计为准,并及时冲减工程成本,财务已调账,凭证附后。在今后的项目结算办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结算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审核把关,不断强化对中介机构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
2.多付待摊费的问题
同意审计结果,多计多付待摊投资155889.33元,按审计结果发函对行政中心北侧道路、永兴街道路工程相关设计、监理、第三方咨询单位告知后,设计、监理、第三方咨询单位已退款,在今后的项目待摊费用计算结算中,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对政策标准把关,核对计算依据及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本次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发现项目在建设程序、施工管理以及投资控制方面存在问题。我司为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建议,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一是通过全面、深入的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发现的建设程序、施工管理以及投资超支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立即对未取得施工许可部分的施工活动,安排专人负责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准备齐全申报施工许可所需的各项资料,加强对建设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课程,提高依法建设的意识。制定建设程序操作手册,建立建设程序监督机制,在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定期对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审批手续合法合规。
内江城南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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